• 今天是:
  1. 首页
  2. 首页
  3. 文件通知
  4. 正文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分享
2020-02-03   浏览量:

合组字〔2019122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9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工)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党(工)委(党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县公务员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有效发挥考核工作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激励、导向作用,为公务员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选拔任用等提供详实依据,按照《关于印发<合阳县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合组通字〔2014〕66号)“三项机制”有关要求精神,现就2019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经批准登记(过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2019年度新招录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核程序

  1.成立临时考核委员会(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考核对象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必要时可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5.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由本人签署意见。

三、有关要求

1.规范考核程序。要严格按照年度考核工作相关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核工作责任制,不得随意简化程序、降低标准和要求,杜绝年终考核走过场、评定等次凭印象、优秀先进轮流当和唯票定等次等问题

2.严把优秀名额。考核工作实行分层分类考核,各层级人员的优秀比例不得相互挤占挪用。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数的15%以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增加到20%。如有其他情形请按照《合阳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201914)第一章第七条“个人评先”中“下列情形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之规定执行。

3.注意特殊情形。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4.做好表彰奖励。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及时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嘉奖,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申报三等功,并按规定兑现奖励。申报三等功时应将个人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文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一并上报

5.按时上报材料。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27日前,将相关材料表册报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审批备案,无故未能按时上报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相关表格下载地址:合阳党建网(http:// www.hydjw.org)

 

附件:

1.关于推荐上报2019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的

意见

2.《合阳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

3.《公务员考核等次花名册》

4.《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91226

责任编辑:解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