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推动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发挥考核工作在公务员管理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部〔2007〕2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渭组通〔2013〕209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各镇(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已完成登记和已填写过渡人员登记表的公务员。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和已填写过渡人员登记表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公务员(工作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六)本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口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考核程序。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简化考核程序,不得突破优秀等次比例,杜绝考核工作年终考核走过场、划分打分凭印象、优秀先进轮流当及唯民主测评票定格次等问题。
(二)严格优秀名额。各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数的15%以内,获得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的单位不超过20%。
(三)按时归口上报。各单位要在
(四)做好表彰奖励。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及时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格次的公务员和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格次的公务员进行嘉奖和三等功申报,积极兑现奖励。申报三等功时所需材料:个人考核为优秀格次文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
四、其他说明
(一)各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参照以上程序进行,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二)《XXX关于推荐上报2013年度考核优秀格次公务员的意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合阳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和《公务员奖励审批表》以A4纸规范填写。表格下载地址:合阳党建网(http:// www.hydjw.org)。
(三)各单位在报送以上材料的同时,连同2014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计划备案表一同上报。
附件:1、《XXX关于推荐上报2013年度考核优秀格次公务员的意见》
中 共 合 阳 县 委 组 织 部
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