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工)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党(工)委(党组),各驻合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脱贫攻坚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合脱领办发[2019]7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优秀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优秀村干部”“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和“优秀帮扶干部”等优秀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范围和程序
1.帮扶先进单位:从贫困村(社区)帮扶单位中产生(含省、市包联单位),表彰帮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评选条件:以发展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开展帮扶对象遍访、回访,制定切实有效帮扶措施;狠抓帮扶措施落地,真帮实扶贫困户,群众认可度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投入资金、带动帮扶对象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力度大,为贫困村(社区)和贫困户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帮扶工作出色,成效明显。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镇(街)根据帮扶单位总数11%的比例择优推荐,按工作考核排名依序上报。(“八办五组”、承担脱贫退出指标任务等单位推荐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
2.优秀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主要评选表彰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有实招、脱贫实绩突出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
评选条件:注重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所在村“两委”班子健全,干部团结奋进,精神风貌好,带富能力强;党员队伍作用发挥好,结对帮扶工作效果明显;所在村党组织设置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活动规范、保障规范,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务村务财务定期公开等制度,村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强;任职期间认真宣传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指导村上制定明晰的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和措施,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推动精准扶贫,群众收入增长幅度大,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化解矛盾,所在村和谐稳定,任职以来无涉贫上访事件发生;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满意率高,所驻村各项工作有明显提升。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镇(街)按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总数7%的比例择优推荐。
3.优秀村干部:主要评选表彰各镇(街)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中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评选条件:积极向贫困户宣传中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增强贫困户发展内生动力,自觉贯彻执行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村级脱贫攻坚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精准,脱贫成效显著;廉洁奉公,处事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贫困群众信任和拥护;进取奉献意识强,带头引领作用明显,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镇(街)按照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总数5%的比例择优推荐。
4.优秀驻村工作队员:评选表彰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有实招、脱贫实绩突出的驻村工作队员。
评选条件:摸清吃透所驻村的贫困情况,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不漏户、不漏人、不错人”,建档立卡村、户资料齐全,无差错,帮扶工作全过程纪实;帮助制定实施脱贫计划,协调整合帮扶资金,联系落实扶贫项目;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出色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结对帮扶贫困户实际情况,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取得显著成效;开展针对性技术指导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镇(街)按照县派驻村工作队员总数10%的比例择优推荐。
5.优秀帮扶干部:评选表彰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为贫困户脱贫攻坚出谋划策,竭尽全力办实事、办好事,帮扶实绩突出,帮扶满意度高的优秀帮扶干部。
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帮扶工作要求,每月如期完成帮扶贫困户工作,结对帮扶贫困户当年各项到户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发展致富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稳定增收,帮扶工作满意度达到100%。
评选程序及要求:部门(单位)择优初选推荐1名优秀帮扶干部(若无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对象,可不进行推荐),先由帮扶村(社区)党组织签定推荐意见,报主管单位统一汇总后由组织部交由镇(街)按分配名额初审筛选。
二、推荐时间
推荐评选工作从2019年12月30日开始,至2020年元月2日12点结束。各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党工委负责通知,下属单位推荐人员也由各主管部门集中汇总,统一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表彰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优中选优。
2.严把标准。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合阳县脱贫攻坚优秀评选办法》的要求,严格评选程序、标准和名额,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优秀评选工作。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推荐,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任职未满半年以上;帮扶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3.严格程序。推荐对象经本单位纪委统一鉴定后,推荐表彰结果及各类推荐材料、汇总表册(电子表格在合阳党建网下载)以正式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于2020年1月2日(星期四)12:00前报送县委组织部,迟报或者不报的取消评选资格。
联系人:武鹏飞、王智星 电话:0913-5520787
邮 箱:hyxwjcb007@126.com
附件: 1.合阳县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
2.合阳县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优秀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优秀村干部、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实绩汇总表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