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工)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党(工)委(党组),各驻合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度脱贫攻坚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合脱领办发〔2018〕108号)文件精神,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脱贫攻坚优秀第一书记”“脱贫攻坚优秀驻村工作队长”“脱贫攻坚优秀村干部”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优秀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范围和程序
1.“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从贫困村(社区)帮扶单位中产生(含省、市包联单位),表彰帮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评选条件:以发展帮扶村级经济、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开展帮扶对象遍访、回访,制定切实有效帮扶措施;狠抓帮扶措施落地,真帮实扶贫困户,群众认可度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投入资金、带动帮扶对象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力度大,为贫困村(社区)和贫困户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帮扶工作出色,成效明显。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镇(街)根据帮扶单位总数的24%择优推荐,按工作考核排名依序上报;“八办五组”、承担脱贫退出指标任务等单位推荐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
2.“脱贫攻坚优秀第一书记”:主要评选表彰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有实招、脱贫实绩突出的驻村第一书记。
评选条件:注重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所在村“两委”班子健全,干部团结奋进,精神风貌好,带富能力强;党员队伍作用发挥好,结对帮扶工作效果明显;所在村党组织设置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活动规范、保障规范,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务村务财务定期公开等制度,村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强;任职期间认真宣传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指导村上制定明晰的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和措施,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推动精准扶贫,群众收入增长幅度大,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化解矛盾,所在村和谐稳定,任职以来无涉贫上访事件发生;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满意率高,所驻村各项工作有明显提升。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镇(街)按照贫困村第一书记总数20%择优依序推荐。
3.“脱贫攻坚优秀驻村工作队长”:主要评选表彰在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方面,工作积极、办法有力、群众认可度高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长。
评选条件:扎实完成包联村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任务;“五个振兴”工作成效突出;在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成效突出;结对帮扶工作效果明显;所在村“两委”班子稳定,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务村务财务定期公开等制度,村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积极化解矛盾,所在村和谐稳定,任职以来无涉贫上访事件发生;群众认可度和满意率高,所驻村各项工作有明显提升。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镇(街)择优推荐1名驻村工作队长。
4.“脱贫攻坚优秀村干部”:主要评选表彰各镇(街)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中的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评选条件:积极向贫困户宣传中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增强贫困户发展内生动力,自觉贯彻执行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村级脱贫攻坚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精准,脱贫成效显著;廉洁奉公,处事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贫困群众信任和拥护;进取奉献意识强,带头引领作用明显,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镇(街)按照各行政村数12%的名额比例择优依序推荐。
5.“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有实招、脱贫实绩突出的驻村工作队员、优秀帮扶干部。
评选条件:摸清吃透所驻村的贫困情况,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不漏户、不漏人、不错人”,建档立卡村、户资料齐全,无差错,帮扶工作全过程纪实;帮助制定实施脱贫计划,协调整合帮扶资金,联系落实扶贫项目;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出色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结对帮扶贫困户实际情况,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取得显著成效;开展针对性技术指导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严格按照“周二扶贫日”工作要求,每月入户开展帮扶活动三次以上,结对帮扶贫困户当年各项到户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发展致富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稳定增收,帮扶工作满意度达到100%。
评选程序及要求:各部门(单位)初选推荐驻村工作队员1名、优秀帮扶干部1名(若无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对象,可不进行推荐),推荐人员初步名单汇总后由组织部交由镇(街)按分配名额初审筛选。
二、工作要求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表彰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优中选优。在各自组织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推荐对象经本单位纪委鉴定后,推荐表彰结果及各类推荐材料、表册(电子表格在合阳党建网下载)以正式文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于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18:00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基层办,迟报或者不报的视为不推荐,取消评选资格。
下属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党工委负责通知。
联系人:王小平 张延 电话:5520787
邮箱:hyxwjcb007@126.com
附件: 1.合阳县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推荐表
5.合阳县脱贫攻坚(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