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7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按照《关于印发<合阳县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合组通字〔2014〕6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各镇(街)、县级各部门已完成登记和已填写过渡人员登记表的公务员。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和已填写过渡人员登记表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单位内进行述职,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组织民主测评;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公示;
(四)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考核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考核工作相关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核工作责任制,不得随意简化程序、降低标准和要求,杜绝考核结果显失公正现象的发生。
(二)严把优秀名额。考核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层分类考核,各层级人员的优秀比例不得相互挤占挪用。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数的15%以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最多不超过20%。
(三)做好表彰奖励。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及时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嘉奖,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申报三等功,并按规定兑现奖励。申报三等功时所需材料:个人考核为优秀格次文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
(四)按时归口上报。各单位要在2017年3月10日以前,将相关材料表册分口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和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审批备案,对不能按时上报的单位,将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相关表格下载地址:合阳党建网(http:// www.hydjw.org)。
附件:1、《关于推荐上报201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的意见》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