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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组通字〔2017〕15号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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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7   浏览量: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各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党(工)委(总支、支部)、各有关驻合单位党(工)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规范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把党员思想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现就深化拓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统一活动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行各业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也可视活动内容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非党干部不参加、不列席,原则上各支部党员应全部参加。

  年老体弱党员、流动党员或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党员,党支部应在年初核定并公布名单,灵活对待。对在家年老体弱党员应采取结对帮扶、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形式加强联系;对流动党员或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活动的党员,应采取电话联系、发送短信微信、邮寄信件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

  二、活动时间

  党员统一活动时间原则上确定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一般安排半天时间开展活动;农村、社区、学校、国企、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如有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自行调整活动时间。如遇节假日等情况顺延至收假第一天。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党支部须向党(工)委书面请示,同意后方可延期开展。

  三、活动内容

  各党支部应结合实际,对照县委组织部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每月确定活动主题和具体内容,合理设定共性个性活动内容,使共性内容月月开展,个性内容月月不同。

  1.组织生活。要认真开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利用统一活动日集中缴纳党费,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要把思想教育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任务,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积极探索“微型党课”模式,跳出“只有党务干部才能讲”的误区,把普通党员推上讲台,变“要我听”为“我来讲”。

  2.学习教育。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一方面,在学习教育中始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重点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另一方面,插入工作业务技能、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历史、新型服务技能、企业管理经营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内容,拓宽知识面,全面提升各领域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

  3.结对共建。结合“万名干部帮万家贫困户”活动,开展“三联系三包抓”,即部门(单位)联系包联村、机关支部联系农村支部、机关党员联系农村党员,包抓项目促脱贫、包抓“三会一课”促规范、包抓贫困党员促脱贫。组织机关党员与农村党员开展相互学习、互讲党课、互查互改、互帮互助等活动,促进农村党员思想转变,主动为包联村、包联贫困党员户脱贫致富出主意、想办法,以实际行动确保贫困对象按期脱贫。机关党支部统一活动日每年在村开展不少于4次。

  4.社会实践。灵活教育实践形式,丰富实践活动内容。可定期组织党员赴红色革命圣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培训,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发挥农村党员带头作用,探索党员领办专业合作社、创办家庭农场、发展龙头企业,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到镇(街)党员教育培训基地、非公企业、群团组织参观学习,参加劳动锻炼,增加各领域党员的互动与合作。

  5.党员发展。研究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一控六制”,对党员发展过程进行全程纪实登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把党员发展入口,畅通出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将更多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优化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6.志愿服务。要结合党员承诺践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红袖章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政策宣讲、走访慰问、治安维稳、扶贫帮困、义务劳动等志愿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展示先进形象。开展志愿服务专项督查,查看党员承诺事项、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落实。

  7.民主议事。要组织党员就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等内容进行充分讨论,积极征求党员意见,及时通报工作情况,随时接受党员监督,不断扩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基层党内民主议事水平。

  8.党代表活动。要组织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工作,宣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了解党员群众所需所盼,努力使党代表成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四、工作制度

  1.审核预告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党建活动内容,基层党(工)委要对所属党组织的活动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党支部应提前将当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通知到每名党员,让党员做好相关准备。

  2.考勤签到制度。全体应参加党员都应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活动,由党员本人亲自签到;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支部要详细记录请假人员名单、请假方式和无故缺席人员名单。

  3.缺席补课制度。对因故未参加活动的党员,支部委员要对其进行“补课”,并如实记录党员“补课”情况,对拒不接受“补课”的视为无故缺席。流动党员要主动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每季度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对年老体弱党员,党组织要通过上门送学和口头传达等方式,让他们了解支部活动内容,征求意见建议。

  4.双色预警制度。党员参加“统一活动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三个月和半年无故不参加统一活动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后,分别发放黄色和红色预警单,对其进行督促教育,一年内有两次黄色预警和一次红色预警的党员,民主评议时不能评定为合格等次,并对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对“统一活动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书记,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从严从实。各基层党(工)委要把落实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从严从实抓好督查指导,确保每月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2.全程指导,发挥表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员统一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镇(街)党员领导、包联干部、部门党(工)委委员要积极参加指导包联党支部的统一活动,并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信息的形式报送县委组织部。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使用统一印发的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做好记录,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贴近基层、简便易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和内容,推动活动有效有序开展。县委组织部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解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