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
为有效发挥到村任职第一书记作用,推动工作开展,根据《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第一书记到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签订目标责任书。第一书记到岗后,要按照任务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派驻村实际,确定目标任务,与第一书记签订目标任务书(附后),明确工作时限,落实具体责任。8月28日前由各镇(街道)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备案。
2、转接组织关系。第一书记要坚持驻村开展工作,任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党组织关系需转到村上。各派出单位党组织和镇(街道)党(工)委于8月底前完成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转接,同时,完成研究任命工作。
3、制作悬挂干部公示牌。各镇(街道)要在派驻村设立干部公示牌,于8月28日前悬挂到位。将第一书记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包联部门以及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任务、承诺事项进行公开,便于群众反映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