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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光荣在党70周年”共产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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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3   浏览量:

  各党(工)委:

  按照市委组织部〔2015〕53号文件安排,市委决定在“七一”前对全市“光荣在党70周年”共产党员进行授章慰问,现就推荐上报我县“光荣在党70周年”共产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授章条件:1945年9月2日以前入党的,未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基层群众认可的共产党员。

  2、推荐程序:各党(工)委根据授章条件进行摸底统计,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光荣在党70年”共产党员名单后推荐上报。

  3、材料报送:各党(工)委确定名单后,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共产党员填写审批表,以党(工)委正式报告并附《全市“光荣在党70周年”共产党员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表格双面打印,含电子文档)与6月5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组,电话:5524014, 邮箱:hyxwzzb1@163.com

  4、有关要求: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对推荐的表彰对象要深入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意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资料报送、授章慰问、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

  附:全市“光荣在党70周年”共产党员审批表(请点击下载)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5年6月3日

责任编辑:解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