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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发挥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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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6   浏览量:

合组发〔201412

根据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关于切实发挥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意见》(渭组发[201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发挥好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

领导干部改任为非领导职务,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需要。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经过组织的多年培养,思想觉悟高、工作经验丰富,所在单位要为他们安排适当工作,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纪律上为年轻同志作出表率。

二、积极搭建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的工作平台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身体条件、特点专长,设置适宜岗位,积极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工作平台。  

1中心工作助理员。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协助参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拆迁、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

2改革发展调研员。围绕群众致富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调研,围绕转变工作职能、深化改革发展开展调研,围绕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开展调研,通过“解剖麻雀”,认识规律,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3党建工作指导员。受党组织委派,通过包抓、任职等形式,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特别是包村帮扶软弱涣散村(社区)的整顿工作。

4矛盾纠纷调解员。参与信访矛盾的排查和调处,重点信访案件的查办落实。

5理论政策宣讲员。参与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思想教育、精神文明等宣传宣讲活动。

6文明创建督查员。加入城镇管理志愿者队伍,在城镇各街道、广场、小区、巷道、网吧、建筑工地、十字路口交通要道,督查环境整治,开展文明服务,维护公共秩序。

三、切实加强对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

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

1、各单位负责做好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要组织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认领岗位,建立好日常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备案,年终集中书面汇报、考核考评;建立参加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各类会议活动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主要领导定期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沟通交流,加强思想教育;落实好各项待遇,为他们参与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调动他们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因工作需要承担其他任务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所从事工作的主管单位协调使用,主管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定期向所在单位通报情况,所在单位做好跟踪管理考核。对无故不认领岗位、不发挥作用的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由单位研究提出意见后上报县委组织部按提前退休处理。

2、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要积极参加单位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和主题活动,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自身素质。要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树立良好形象。确因健康等原因符合《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3、县委组织部要做好全县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建立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信息库,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各单位发挥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根据全县中心工作需要,对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调配使用;对作用发挥明显、成绩突出的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再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附件:《改任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岗位认领表》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0

 

 

责任编辑:王军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