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知,要求报送“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清单
1. 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主要报送: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会议、文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数量和比例;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数量和比例;减少“一票否决”事项的数量和比例。(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各部门、各镇办)
2. 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主要报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数量和比例;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的数量和人数;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问题的数量和人数。(责任单位:政府办、纪检委、相关部门、各镇办)
3. 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主要报送:查处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数量和人数;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的问题数量和人数。(责任单位:纪检委、财政局、经合局、接待办)
4. 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主要报送:应清理清退的公务用车数量、实际清理清退的数量及比例;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面积、实际调整清理的面积和比例;停建楼堂馆所的数量和面积。(责任单位:纪检委、宣传部、政府办、财政局)
5. 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主要报送: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三公”经费的数额和比例;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批次和人数。(责任单位:纪检委、财政局、审计局)
6. 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主要报送:叫停“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数量和典型事例;查处弄虚作假的问题数量和人数。(责任单位:组织部、各部门、各镇办)
7.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主要报送:查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数量和人数。(责任单位:监察局、民政局、住建局、各涉农部门)
8. 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主要报送:县乡村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的数量;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数量和比例;查处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数量和人数。(责任单位: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编办、各镇办)
9. 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主要报送:较活动开展前,减少的收费、罚款项目数;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数量、钱款总额和人数。(责任单位:纪检委、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相关部门、相关镇办)
10. 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主要报送: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的人数;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人数;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问题数量和人数。(责任单位:纪检委、财政局、民政局、各涉农部门、各镇办、广电中心、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
11. 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主要报送: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查处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的问题数量和人数。(责任单位:政府办、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监察局)
12. 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主要报送:应关停的会所数量、已经关停的数量;查处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人数。(责任单位:纪检委、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13. 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主要报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自建培训中心数量;查处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的问题数量及涉及的人数。(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
14. 关于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主要报送: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的数量;叫停奢华浪费建设的数量和追责人数。(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
15. 关于清理调整“裸官”。主要报送:清理的“裸官”人数;需要调整岗位的人数;已经调整的人数。
16. 关于整治干部“走读”。主要报送:查处“走读”问题的人数。(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各镇办)
17. 关于整治“吃空饷”。主要报送:清理清退“吃空饷”的人数。(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财政局、编办)
18. 关于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主要报送: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的人数和数额;查处的人数和数额。(责任单位:纪检委)
19. 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主要报送: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案件数量和人数。(责任单位:政法委、纪检委、公安局)
20. 关于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主要报送:排查出的参加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人数;叫停的培训班数量及人数。
21. 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主要报送:排查出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人数;清理企业兼职人数。(责任单位:组织部、纪检委)
二、报送要求
1. 认真开展自查。每项整治项目责任单位中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分项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各镇办、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对照内容清单,逐项进行自查自纠,检查每项整改任务的计划安排、目标要求、责任主体、进度时限、推进措施是否明确和落实,是否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是否满意。通过自查,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并形成阶段情况总结。对未列入整改方案的要及时列入整改方案,先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报送。对未开展或进展缓慢的专项整治项目,要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 严格审核把关。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报送的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情况清楚、数据真实。报送的材料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报送的材料出现假情况、假数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 明确几个问题。第1项“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第5项“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第9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中,关于“较活动开展前”,指
各单位于8月27日10时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相关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要在媒体公布,对落实整治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中共合阳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