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组通字〔2014〕41 号
城关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各直属(派出)事业机构党委(总支、支部),驻合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探索建立机关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和党员八小时外的教育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县4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城关镇环北社区党支部、泰山社区党支部、金水社区党支部、花园社区党支部);所有驻社区部门(单位)的在职党员。
二、主要职责
(一)社区党组织职责
1、及时收集党员信息。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社区内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
2、组建党员义工服务队。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对领岗党员进行分类,拟定编组方案,组建社区党员义工服务队。
3、开展主题活动。积极联系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利用节假日、下班后等业余时间,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政策宣传、卫生清扫、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主题活动。
4、做好信息登记反馈工作。建立《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登记表》(附表4),做好在职党员的各项服务记录,每年年底填写《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反馈意见书》(附表5),向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在社区活动情况,提出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的明确意见。
(二)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职责
1、广泛宣传发动。教育党员积极参与“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主动公开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及居民群众的监督。
2、加强沟通联系。党员所属单位党组织要确定联络员,定期到有关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3、客观考核评价。在本单位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组织社区群众对本单位党员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并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
三、工作步骤
1、建立党员台账。驻社区部门(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在职党员结合自身职业特点、专业特长、个人意愿,认领岗位,在此基础上,分社区填写《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党员领岗情况登记表》(附表2、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给社区,一份交党(工)委。
2、组织党员报到。驻社区部门(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执《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报到卡》(附表1)到社区集中报到,或由党员本人到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出具《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报到回执卡》。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3、组建党员义工服务队。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分类组建党员义工服务队,填写《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党员义工服务队名单》(附表3),确定一名社区党员干部担任服务队队长,明确其职责,由队长通知并组织队内党员开展活动。
4、开展服务活动。社区党组织要根据领岗情况,制定服务计划、确定服务内容,并由各队队长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各队队长将党员出勤和表现情况,在《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党员活动登记表》(附表4)上做好登记。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在职党员领导要带头报到,发挥作用,作好表率,并督促单位的党员干部及时报到,认真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阵地,加强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宣传,要随时掌握党员干部深入社区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报道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各项工作的热情。
3、严格管理,确保实效。为确保“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发挥应有作用,取得明显实效,县委组织部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协调指导,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把社区党组织反馈的在职党员表现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预备党员转正、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党员义工服务队
名单;
4、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党员活动登记表;
5、合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反馈意见书。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