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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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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浏览量:

城关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各直属(派出)事业机构党委(总支、支部),驻合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步伐,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社区,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合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143号)和县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深化“文明社区、和谐家园”活动做好“评星定级、晋位提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办发[20131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以健全组织体系为基础,以共同需求、共同目标为纽带,以双向服务、双向促进为目标,以建立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为保证,将机关党建与社区党建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共同参与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党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共建任务

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都应与所在社区党组织建立共建关系,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附1),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深入开展“八联共建”活动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社区。

1.思想工作联做,共育文明居民。要立足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共同加强驻区单位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培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营造文明进步、团结协作、健康向上的社区教育氛围,共同培植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2.公益事业联办,共兴社区服务。共同建立网格化社区服务网络,深入开展帮困助学、扶贫救弱、便民服务等活动,向弱势群体和困难职工献爱心,使残疾人、贫困户和下岗职工的生活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助。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党员义工服务队到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义诊、修理、咨询等服务,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3.环境卫生联抓,共建美好家园。以社区环境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为目标,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积极配合,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居民共同参与城区植树、种草等活动,搞好社区内各单位的绿化工作,共建美丽家园。共同对社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无乱堆乱倒、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共同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4.道德新风联树,共创文明社区。共同担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职责,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诚信市民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5.文体活动联谊,共倡文明新风。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兴办社区文化事业,组建独具特色的社区文体队伍,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联谊活动,寓教于情,寓教于乐,引导干部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和谐社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在场所、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6.基础设施联建,共享社区资源。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为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与社区共同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将本单位文体、教育等活动设施和活动场所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最大限度实现社区资源共有、共建和共享。住建等部门要将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通过验收。

7.社会治安联防,共建安民环境。以加强治安防控建设为重点,联合组建义务巡逻队、帮教转化小组,健全楼院看护、群防群治等责任制,努力形成辖区内以综治、公安、民调组织为主体,以居民自治组织为基础,以社区党员为依托的新型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楼院”、“安全文明小区”、“安全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共创平安社区

8.党建工作联创,共促强基创先。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召开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各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参与,充分发挥自身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上的优势,帮助、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大力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积极开展党员义务服务群众活动,形成在岗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实行双监督”的管理新机制。

三、具体职责

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宏观指导,城关镇党委牵头抓总,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相互配合,具体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是:

1.县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1)对共驻共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总体协调,把握共驻共建的方向和进程,研究确定共驻共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对共驻共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定表彰事宜。

2.城关镇党委的主要职责:1)贯彻实施共驻共建工作部署,制定共驻共建工作计划;(2)给每个社区选派一名包联领导,组织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探索社区共驻共建的有效机制,督促指导社区党组织落实共驻共建任务;(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社区共驻共建的有关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共驻共建进展情况;(4)定期召开社区党建协调会议,组织协调驻区单位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5)指导社区党组织积极为辖区单位提供各种服务。

3.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共驻共建工作计划;(2)积极主动地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做好服务性工作,共同落实共驻共建任务;(3)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共建渠道,积极为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创设载体,搭建舞台;(4)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向城关镇党委汇报并向驻区单位党组织通报社区建设情况和共驻共建情况;(5)主动争取驻区单位党组织的支持,协调解决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驻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职责:1)立足社区建设和本单位实际,与城关镇党委、社区党组织研究制定共驻共建工作计划;(2)积极配合城关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设计载体、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开展各种共驻共建活动;(3)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共驻共建任务的落实;(4)积极创造条件,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5)动员本单位党员积极参与共驻共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共建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方案,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共驻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支持社区工作,督促本单位主动参与社区建设。

2.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社区是我家、情系你我他、建设靠大家”的社区建设理念,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居民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共驻共建氛围。要注意培养选树典型,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3.健全共建机制。要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由城关镇包联领导、社区党组织书记、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党建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通报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工作思路,通报各单位共驻共建情况和在职党员义工服务群众情况,研究提出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附后)。城关镇党委要督促指导各社区党组织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社区党建联席会议。

4.严格工作考核。县委组织部每年对社区共驻共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把共驻共建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单位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今后,凡涉及驻区单位的各类评先选优,都要充分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由社区党组织作出鉴定。

附:1.社区共驻共建协议书(样稿);

2.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1

 

社区共驻共建协议书

(样 稿)

为了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步伐,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社区,本着“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驻区单位党组织要树立“驻在社区、服务社区、共建社区”的意识,积极参加社区党建联席会议,主动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做到社区的公共事务齐抓共管、社区服务同办共享、社区机制同立共建,对社区建设要力所能及的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

二、驻区单位党组织在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活动中,要尊重和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三、驻区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时,都要充分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由社区党组织作出鉴定。

四、驻区单位党组织积极参加社区、居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美化社区环境、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及组织参与文体娱乐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尽最大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五、驻区单位党组织要教育本单位党员,自觉接受社区的管理及居民的监督,主动亮出党员身份,进社区开展义工服务群众活动。

六、在共驻共建工作中,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要本着协商议事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七、为增进双方了解,做好共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定期向共建单位通报社区建设情况,并征求驻区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八、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共建资源,丰富载体、创新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社区。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共驻共建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限一年。

 

 

驻区单位党组织(盖章):     社区党组织(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一、社区党建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自愿组成的以实现社区建设共同目标为目的的区域性党建工作联合体。

二、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由城关镇包联领导、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三、社区党建联席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议题可以随时召开。

四、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活动,定期评选表彰“参与社区活动先进党组织”、“参与社区活动优秀党员”;协调驻区单位和社区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同解决社区居民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开展“认领十岗、争当五员”活动,做好在职党员义工服务群众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增强凝聚力,协调社区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形成合力,为居民搞好服务,努力创造环境优美整洁、社会秩序安定、居民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五、会议准备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要提前5天与驻区各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重大问题应在会前进行调查研究和协商,初步达到共识。

六、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社区党组织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驻区单位党组织,以便遵照执行。

七、社区党组织应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协调辖区内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和管理。

八、联席会的活动经费由社区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分担,具体数额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驻区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