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阳县委办公室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
实 施 方 案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派出)事业机构: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主要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党员群众参与村务和党务活动的基础平台。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县于2006年和2010年,先后分两批开展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中建设活动,通过争取省市项目资金,共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6个。同时,采取加大县级财政投入、整合项目资金、部门包村帮扶、社会力量捐助等措施,新建和改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非项目村112个,使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体状况得到提升。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全县仍有部分村没有活动场所或场所不能正常使用,制约和影响村级组织活动及村上工作的开展。为了集中解决这一问题,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目标,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1.目标任务。按照每个行政村都有固定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目标,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结合实际、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规划新建、修缮改建、规范提高,全面完成46个村的新建任务和21个村的改建任务,确保2013年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
2.工作要求。坚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与村文化广场、村卫生室等统筹建设的原则,每个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办公桌椅、资料柜、宣传栏、电视机、播放机等办公用品配备齐全,实现标识统一、质量优良、设施完备、功能齐全。
3.资金来源。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采取以县财政投入为主,镇(办)村自筹和包联部门帮扶为辅的原则统筹解决。财政部门对每个新建村按照10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利用闲置校舍和其他集体资产改扩建的村,按照每村1万元的标准补助,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再给予补助。分别为新建村确定一个县级部门对口帮扶,每个帮扶部门按照各自情况和包联村状况,尽最大努力进行援建。镇(办)、村要积极争取省、市、县等相关部门支持,通过社会力量捐助、盘活村级资产、鼓励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筹措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二、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从2013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步骤为:
1.制定方案(5月27日至5月31日)。由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住建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各镇(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新建和改扩建村名单,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帮扶部门。
2.组织实施(
3.检查考核(
三、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县上成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严晓慧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建元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连琦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经发局、审计局、国土局、文广局、卫生局、扶贫办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雷军担任。各镇(办)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镇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2.加强督促检查。县上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周报制度,各镇(办)每周五向组织部基层办上报工作进度。县委组织部定期会同成员单位对建设进度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对截留挪用资金、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和重大建设质量问题,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活动场所建成后,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要求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标准,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县审计局要在竣工验收后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3.健全管理制度。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活动场所建成后,认真抓好配套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搞好日常维护。要坚持“一室多用”,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成为集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治保、计生、卫生、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党群活动中心,真正做到设施标准化、服务细致化、资产明细化、使用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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