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强,男,现年42岁,现任合阳司法局黑池司法所所长,自2010年2月他从事司法工作以来,不忘初心,勇于担当,低调务实,多次被县委、县政府和司法局评为先进党员、优秀司法所长、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他勤于学习、善于探索、奋力进取,忠于履行司法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使黑池司法所成为合阳县乃至渭南市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的一面旗帜,其先进工作经验得到市县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周围县市的镇街司法所多次前来黑池司法所学习其社区矫正工作经验。
一、十年担当,成为社区矫正内行
董志强同志爱岗敬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对待本职工作,高定位的以“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标准自律,坚持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黑池司法所十年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人,其中女性6人。现在矫人员11人,其中女性3人。没有出现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事件。一直以来,他点点滴滴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典型事例,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正值2019年临近高考之际,按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他正忙于对辖区68名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和逐人线索摸排,面临参加高考的女儿希望他接送自己上学放学,和她一起备战高考。然而董志强怀着对女儿无比愧疚的心情,让孩子每天早晚骑自行往返八公里独自去学校,他坚持在工作第一线,进村入户走访摸排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敬业奉献的他,十年如一日在基层第一线摸爬滚打,探索总结出“严管厚爱、重塑人生”的帮教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理念,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深化践行。其“严管厚爱、重塑人生”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于2019年5月在渭南市社区矫正培训会上介绍后,得到全市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普遍赞誉。
二、严管厚爱,创新社区矫正模式
“这五年,感谢你们能让我从当初的阴影中走出来,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做一个守法的人,对社会、对家庭有责任心的人”这是2019年5月8日解除社矫的吴某紧握董志强的手说出的肺腑之言。吴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刚入矫的两年里,总想着找被伤害张某的事,通过每周的报到,董志强对吴某和风细雨、入情入理的思想教育,触及了他思想深处的认知,改变了他的情绪,使他从公益服务中深切感受到司法矫正工作者“严管就是厚爱”的良苦用心。董志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严格管理,表面上似乎“不近人情”,实际是重塑服刑人员人生的大爱之心。
董志强同志从众多类似于吴某的服刑人员人生态度转变中,愈来愈激发出更高的社区矫正工作热情,他时常思考社区矫正工作,一门心思总结提升工作水平,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的“双八”制度与基础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创新探索出“周见人、月鉴定”管理模式,其每月“双八”制度细化为每周分别为2小时的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服务,防范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保证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悔改的常态化;在董志强同志主导下,黑池司法所制定并落实的“每月一鉴定”、对社区服刑人员“一对一”建立矫正小组、确立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人、落实监督人的工作责任、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人每月出具该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鉴定书等工作制度,有效地落实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分级抓管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在村(社区)管理中的空挡,使黑池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呈现出有力有序、科学规范的态势。
二、志愿帮扶,重塑服刑人员人生
董志强深有感触的说,社区矫正工作仅凭司法人员一己之力,很难独当一面,只有多措并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才能真正使社区服刑人员触及心灵、悔过自新、重塑人生、回归社会。基于这样的思想认识,他一是在人性化帮扶帮教上下功夫,感化社区服刑人员悔过自新。2018年2月鲁某在周报到时说“我一定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认真悔改”。鲁某于2016年5月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由于交通肇事赔付伤者十多万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况且他本人也因交通事故左腿三处骨折,家庭境况十分凄惨。鉴于此,董志强多方协调配合社区矫正志愿者,使享受了取腿部钢板手术部分费用的鲁某十分感激。为了寻求社会各方面对社区矫正的理解、支持和关注,消除社区服刑人员心理上的自卑感、失落感,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帮助他们安心改造。董志强同志率先在全县选聘三名具有本科学历的优秀教师担任黑池司法所社区矫正志愿者,使志愿者专业化的思想教育助力社区矫正工作。
多年来,黑池司法所在社会各方的配合支持下,成功帮扶安置了7名社区服刑人员。犯包庇罪的田某,通过镇土地流转中心,安置在离她家仅1公里处的鑫源冬枣基地;通过董志强的努力,县社区矫正中心为犯故意伤害罪的刘某,在县城找到了开出租车的稳定工作。董志强同志就是通过这样一桩桩、一件件务实感人的帮教帮扶措施,把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教育与帮教帮扶相结合,使“严管厚爱,重塑人生”的工作理念真正体现在了社区矫正工作中。
董志强同志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实践,充分说明了一滴水可以感动小草、一片阳光可以触动黑暗心灵的深刻道理,他也从社区矫正工作中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董志强同志为一个个社区服刑人员悔过自新、回归社会中而自豪,也赢得了黑池镇党委政府、县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在内的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