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阳县城关街道办推行“事前提醒、事中督办、事后问责”工作监督机制,剑指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一是事前“提醒函”。对工作中存在“消极敷衍、慵懒散漫”行为的同志,由信访办、安全办等综合科室业务负责人对包片领导、包村同志、村干部发出业务未办结提醒函。
二是事中“督办函”。对未按时完成工作的责任人,由纪工委发出督办函,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办结时限和要求,督促、其迅速办理,纪工委进行督办存根。
三是事后“问责函”。 对督办函中提交的问题情况,及时对相关业务办理情况予以通报,并对责任人严格问责。
目前,已对在上半年综合工作考核排名后六位的村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有力推动了全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胡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