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强化党员队伍建设,我镇结合实际,全面推行流动党员“四制”管理办法。
一是外出报告制。我镇建立了流动党员信息系统,党员外出时,各支部负责督促外出党员填写流动的去向、时间、地点及从事的职业,支部据此建立流动党员档案。
二是定期汇报制。支部为流动党员确定联系责任人,流动党员每个月至少与他们联系一次,交流情况。
三是目标管理制。我镇给每名外出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定期发送“党建手机报”。各支部还指派专人负责流动党员信息收集工作,与他们保持联系。
四是民主评议制。将流动党员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畴,年终将外出不报告、不汇报、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评为不合格党员。(金峪镇 冯春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