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县财政局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
紧急下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简化政府采购流程,规定凡采购疫情防控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实施应急采购模式。采购单位可按照紧急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流程。采购进口疫情防控物资无需审批,由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再事后备案,方便采购单位采购,全力保障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应,确保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有序开展。同时,《通知》要求各采购单位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紧急物资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实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不见面、少接触”为原则,除涉密采购外,一律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全流程操作,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效率;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项目,可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要求各单位举办的非必须釆购项目现场评审活动,原则上一律暂停或延期;对于必须进行的采购项目,釆购单位和釆购代理机构应做好评审现场通风、消毒和人员旅行史登记、测体温,完善防护措施,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张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