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村干部干事创业、纪律约束,健全完善村干部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干部队伍,近期,金峪镇党委推出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管理。
一、“双领双审双签”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对财务工作负主要责任,村委会主任负直接责任,所有村级项目从申请立项、制定方案、申请项目资金补助、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监督、支出报账、项目收支公示方面等进行了严格要求,村级项目申请并领取上级所拨付的各类财政资金过程中,党支部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实施。村所有收支报账,编制项目决算表,支出票据,同时应具有村支书、村主任代表理财组的监督、审批意见。对于一肩挑的村,由村主要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按照程序履行相关职责。专项工程、签订施工合同、编制项目决算表、村机动地发包、集体资产处置、财务收支票据等都应由村支书、村主任共同签字。
二、村委会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拟提交村两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正在实施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执行党支部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村委会要主动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如遇有争议的问题,村委会有保留向镇党委、政府反馈情况的权利,但原则上不得越级反映,也不准在上级答复以前擅自作出和党支部意见不一致的决定。
三、村级“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村贯彻落实意见、确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决定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并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前,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相互通气,商定会议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评议按照“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对村干部每年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应责令辞职。评议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注重干部实绩,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金峪镇 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