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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创新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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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1   浏览量:

围绕“五好”设置考核内容。按照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针对镇党委(办事处党总支)和部门党(工)委的不同工作职能,分别设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镇(办)从学习推行“文建明工作法”,实行镇村干部网格化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等21项具体工作设定;部门从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提升机关服务水平效能,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主题实践活动等20项具体工作设定,做到区别对待,各有重点。

科学评定量化考核得分。规定每年下半年到次年上半年为一个考核年度,每年度进行两次集中考核。每次考核总分计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90分,群众满意度测评占10分。同时,设置加减分项目,对“七一”或单项工作受到中、省、市、县相关表彰或提供观摩现场的分别进行相应奖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对党建工作无明显进展且不按时反馈情况或因某方面工作受到中、省、市、县通报批评或被媒体反面报道或因工作问题造成群众赴省市县上访的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扣分,扣分没有下限。年度考核结果(总得分)=两次集中考核得分之和+奖加分-扣分。

综合分析把握结果运用。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七一”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不得列为表彰对象:1、村级“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部门“一联两包促增收、党群关系格外亲”帮扶活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有一项排名末位,或群众满意度测评达不到90%以上的;2、廉政、计生、社会治安、信访和环保受到“一票否决”的;3、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是“好”格次的,或党政正职年度考核不是“优秀”格次的。 

责任编辑:王军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