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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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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5   浏览量:

各相关党()委(办事处党总支):

根据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两新”经济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选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县工商局(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工委),各党(工)委(办事处党总支)的现任干部和退二线科级干部中选派,重点为党务工作者。

基本条件: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优,有基层工作和党务工作经验。

二、工作职责

1、指导抓好学习宣传工作。及时向企业传达贯彻党的有关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为开展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定期走访,沟通信息,与党员和职工开展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积极做好发现和培养“两新”组织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把思想过硬、技术精湛、业务突出,在生产经营中有突出表率作用、并且有强烈入党愿望的同志及时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培养教育。
  4、督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和帮助建立党组织、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5、了解、反映业主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党员和员工的正当权益,协调好业主和企业党组织之间的关系。认真开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汇报工作。
  6、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协助政府做好劳动力转移工程,积极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深入开展“光彩助学”活动,组织开展扶贫帮困,结对贫困学生,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社会美誉度。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日常管理制度

1、到岗制度。党建指导员在工作期间,要以加快“两新”组织发展、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充分发挥作用。遵守“两新”组织相关规定,认真记好《工作日志》,做到每周至少两天进驻“两新”组织,全身心投入。

2、报告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要按时向党工委上报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企业变更、转让、撤销、兼并及一些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等,要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3、例会制度。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指导员座谈会,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企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工作考核要求

1、由县“两新”组织党建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对党建指导员的管理和考核。

2、年初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与党建指导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党建工作成效、廉洁自律等。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企业主和党员、职工反映好,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建指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企业主和党员、职工反映差的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胜任党建指导员工作的,及时予以调整。

3、党建指导员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准为难企业主,不准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负担;不准泄露企业商业机密;不准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接受馈赠报酬;不准为个人和他人谋取利益;不准做不利于企业发展和违背企业员工意愿的事情等。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合阳县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合阳县社会组织            合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作委员会

 

 

合阳县民政局

                                 2014425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