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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阳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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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5   浏览量:

各镇党委(办事处党总支),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派出)事业机构党委(总支、支部),驻合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非公有制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新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执政的重要组织基础。为了扩大党在“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抓好两个覆盖、发挥两个作用、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建设富裕合阳、和谐合阳、美丽合阳提供坚强的组织基础和政治保障。     

2、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做到符合组建条件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要达到100,“两新”组织的党员100%纳入到一个基层党组织进行管理。扎实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加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力争到2017年,全县30%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二星级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1、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规范理顺“两新”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全县现已成立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负责今后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各属地党委或业务主管部门党(工)委协助管理。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由属地党委或业务主管部门党(工)委负责,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给予指导。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负责入驻园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两新”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需要调整,由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完善党建工作台账。每年3月,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和县社会组织党工委要根据“两新”组织年度注册情况,联合相关党(工)委,调查核实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健全完善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台账,打好工作基础。各业务主管部门也要分行业建立工作台账,根据调查建账结果,逐一制定党组织组建和管理方案。

3、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实行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加大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做到“应建尽建”。一是单独建。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两新”组织都应单独建立党支部。二是联合建。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应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联、便于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支部。三是挂靠建。镇村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主要采取挂靠农村党支部的方式,落实教育管理措施。城区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采取挂靠社区和行业职能部门党支部的方式,落实教育管理措施。四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由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先行组建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建立、撤并、调整,严格按《合阳县规范党组织设置暂行办法》进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建立,按各自章程进行。

(二)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配“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两新”组织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的党员中挑选,提倡党组织书记与业主“一肩挑”。“两新”组织业主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要选配一名专职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内部不能产生的,在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双向选择等途径配备。联合建立党组织的,由片区内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奉献意识强、协调能力强的党员业主担任党组织书记。“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选举产生后,要报上级党委批准;如要调整或解聘党组织负责人,须提前与上级党委联系沟通。切实推动“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书记薪酬保障制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选好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和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由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企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培养发展党员,指导和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离岗和退休的党员干部中选派。对从业人员50名以上的新经济组织、30名以上的社会组织,应选派1名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规模较小的,可以由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若干个“两新”组织。各党(工)委要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管理、服务、考核等工作,对表现出色、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胜任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在“两新”组织经营管理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优秀员工特别是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注重把不是党员的“两新”组织业主、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负责人列为重点对象进行培养。通过群团组织“推优”、业主和党员推荐、实行“双培养”(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等形式,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2人。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要征求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的书面意见,入党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生活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2年以上。落实发展党员“一控六制”七项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依托党员活动阵地,以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技能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理论、学文化、学技术活动,分层分类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党组织学习制度、生活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自身建设。坚持小型、务实、灵活、业余的原则开展组织生活,以《党章》规范党员言行。加强《党员证》的使用管理,推行党员履行义务公示制度,对每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遵纪守法、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党员的思想、生产、生活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根据“两新”组织党员流动快、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探索“两新”组织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坚持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参加党的活动。“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后,工作相对固定的职工党员要及时将正式组织关系转移到党组织。工作不固定或兼职的党员,要主动亮明身份,持《党员证》到“两新”组织党组织登记建档,在不接转组织关系的情况下,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双重”管理。“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在《党员证》上进行登记,以备流出地党组织检查。“两新”组织党员转出要向所属党委说明原因,并由所属党委和拟转入地党委联系同意后,办理相关接转手续。

(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1、明确党组织应发挥的作用。根据党章规定,“两新”组织党组织执行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一是在贯彻落实政策上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印发资料、举办形势报告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两新”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二是在生产经营上发挥服务促进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两新”组织生产经营、技术创新、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反映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促进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化。三是在提升党员职工素质上发挥教育管理作用。积极实施人才战略,通过健全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和“两新”组织人才培养、使用、流动、激励保障制度,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不断提高“两新”组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四是在促进群团组织建设上发挥领导支持作用。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自主有效地开展工作,推动企业管理民主化、规范化。五是在维护各方权益上发挥沟通协调作用。支持业主通过多种途径,调动广大员工建言献策、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帮助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六是在“两新”组织文化建设上发挥价值引导作用。着眼于培育企业精神、营造企业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探索将党员群众的价值取向和企业、协会的管理理念、文化理念相融合的新途径。

2、建立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注意取得“两新”组织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两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建立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上级决策部署、沟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管理层民主听证会、民情恳谈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党内通报等制度,搭建“两新”组织与党组织、业主与党员交流沟通平台。

3、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围绕创建文明诚信“两新”组织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转变作风强服务,履职尽责创先进。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方式,引领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在遵纪守法和道德建设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为“两新”组织发展排忧解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要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党建活动,贴近党员职工需要,提高组织活动效果。

4、加强阵地规范化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一般在“两新”组织内部解决,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新经济组织、5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党员活动室或党员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对从业人员较少、党员人数较少的“两新”组织也要创造条件落实好党组织活动场所。党组织活动场所要达到“八有”标准,即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有电教设备、有活动记录。要保证党员活动时间,每月至少安排半天时间,并计入上班时间。广泛开展“三建三送三帮”(建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建宣传栏、党建工作制度,送党组织标牌、党旗党徽、党报党刊,帮助启动党建活动、指导党建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两新”组织活动的实效性。

三、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坚持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促检查,统一考核评比。建立由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抓总,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等部门参加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牵头负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县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全面督促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有关工作。要根据“两新”组织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解决新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典型,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2、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按每个党组织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在发生年度据实税前列支;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建立“两新”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经费一次性补助制度,由县财政按照每个50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党费拨返制度,缴纳的党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返还,作为党组织和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的补充。

3、加强对“两新”组织业主的教育引导。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要共同抓好“两新”组织业主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党员业主,要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党规党纪和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非党员业主,要教育引导他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要直接联系一批知名度较高、社会反映好的“两新”组织,经常听取他们对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两新”组织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对“两新”组织业主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等部门的意见,严格审查把关,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党建工作等方面情况。对积极支持党建工作、贡献突出的业主,要及时总结宣传。

 

 

 

 

 中共合阳县委

20144月20日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