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民政局通过运用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兜底保障对象的精准率,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兜尽兜、应助尽助。一是100%入户、“三核”认定。在全县贫困户建档立卡完成后,按照低保“十五不纳入”要求,对扶贫系统中低保贫困户进行了全部入户核查、核实和核对,并以镇为单位建成影像档案5520份,对全县低保贫困户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夯实了“兜底保障一批”的基础。二是车管、房产等信息“筛网”。通过车辆管理、房地产管理、工商登记和养老统筹等信息“筛网”,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渐进减退”中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由第三方机构独立入户调查试点,进行农村低保全面复核,使低保对象认定更加精准、低保档案资料更加健全、各项数据信息更加准确。四是加强“两项制度”衔接。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数据更新过程中,实行了由扶贫、民政部门指导街镇共同开展入户调查、共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共同组织开展审核“三共同”,使各镇街、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贫困户数据和档案资料达到了“三统一”。 五是全面建主动发现机制立。建立健全了低保动态信息主动发现机制,在每个村确定了一名低保信息员,定期汇报低保户家庭人员变化情况,基本杜绝了“死人”吃低保情况的发生;对五保户死亡、困难低保家庭成员死亡给予临时救助,并及时在低保档案中注销,并保留痕迹。2017年共为农村低保3658户10349人发放保障金2390万元,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兜尽兜、应助尽助”;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423户446人发放供养金260万元,确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为1869名大病医疗患者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724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减轻就医压力;为4091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660.5万元,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生活困难,做好应急托底保障,对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个人给予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