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准,双向审核。首先,规定外来人员申请入党,必须在合阳有工作单位或相对固定的居住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满两年。其次,接收地党组织要对其入党动机、是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以及在合工作生活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再次,积极联系入党申请人原单位或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详细了解其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工作(生活)情况。
全面考察,双向培养。规定对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外来人员以接收地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为主,原单位或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配合为辅,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了解,全方位掌握其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
征求意见,双向把关。再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考察,当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外来人员具备了预备党员条件后,接收地党组织要征得其原单位或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杨红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