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各第一书记选派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第一书记、村干部的考核,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着力打造一支“四强一满意”的农村干部队伍,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第一书记和村干部考核的意见》(渭组发〔2017〕11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第一书记和村干部的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第一书记考核奖惩
(一)考核对象
经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联合认定,中、省、市、县4级选派到村任职的104名第一书记。镇派第一书记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参照此意见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观摩评比、走访党员群众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掌握所驻村村级班子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任务完成、贫困户脱贫程度、社会稳定和群众满意度等工作情况。
(三)分级分阶段考核
1.第一书记工作考核由县委组织部、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分工负责。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2.月考核主要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包括第一书记在岗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考核。各镇(街道)党(工)委制定切合本镇(街)实际的考核项目,量化确定考核分值。
3.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扶贫办联合进行。每年6月底进行半年考核,12月下旬进行年度考核或期满考核。考核程序是:先由派驻村(社区)所在镇(街道)党(工)委结合在岗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扶贫办组成联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组织部对第一书记任职村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县扶贫办对第一书记任职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年度考核总得分=镇(街道)党(工)委考核得分(60%)+县委组织部考核得分(20%)+县扶贫办考核得分(20%)+加减分。县委组织部、扶贫办综合评定后,将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上报市委组织部。
4.月考核和半年考核要走访一定比例的农户、贫困户,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要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和贫困户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各派出单位也要加强对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省市县各类检查受到通报批评的,要和第一书记月工作补助、年度奖励挂钩,具体由派出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监督考核办法。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第一书记总数的20%。第一书记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受派出单位优秀名额限制。
2.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3.第一书记因病因事或其它原因无法胜任驻村工作的,派出单位向同级组织部门申请撤换调整。未按规定时间驻村或履职能力不强、群众反映较差的,先由县委组织部对其谈话教育,并向派出单位进行通报。谈话教育后整改不到位的第一书记,由同级选派的组织部门进行召回撤换;属中、省选派的,由县委组织部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后进行召回撤换。凡被召回撤换的第一书记三年内不准提拔,是后备干部的取消资格。
4.选派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期间(任职满半年以上)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村干部考核奖惩
(一)考核对象
主要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其他享受补贴的村级干部,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座谈汇报、实地查看、观摩评比、述职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掌握本村村级班子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社会稳定、贫困户脱贫程度和群众满意度情况等情况。
(三)细化量化考核
村干部考核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由镇(街道)按交办工作任务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进行红黄绿展晒。年度考核程序:
1.每年年底,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对村干部进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和民主评议情况。工作绩效(即村年度工作目标和要办的实事完成情况)占60分;民主评议占40分(其中,镇(街道)党(工)委评议占20分,群众评议占20分)。
2.工作绩效的评估,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年初确定的村年度工作目标和要办的实事,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逐项进行评估,并量化为合理分值(“好”的,得50-60分;“较好”的,得40-49分;“一般”的,得30-39分;“较差”的,得20-29分)。
3.每年12月下旬,村干部就负责的工作任务和承诺事项办理情况,向各镇(街道)党(工)委和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述职,接受各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评议,并量化为民主评议的具体分值。
4.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绩效和民主评议得分,进行年度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优秀等次不超过本镇(街道)列入绩效考核总人数的25%。民主评议得分不足20分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村干部季度、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补贴挂钩。①每季度考核排名后2个村,减发一定比例绩效补贴。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发放全额村干部绩效补贴,并加发一定比例绩效补贴,镇(街道)党(工)委应通过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推荐上级党组织评优推先的依据;③确定为“称职”等次的,发放全额村干部绩效补贴;④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减发一定比例绩效补贴;⑤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绩效补贴。
2.县委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并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赴域外教育基地学习先进经验。每两年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面向村干部考录镇(街道)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开选拔镇(街道)领导干部考试,报考人员近五年考核应在基本称职等次以上。
4.镇(街道)党(工)委对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进行谈话提醒,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进行诫勉谈话,或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把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考核工作,作为开展“三创三增”主题党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衡量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头雁”素质提升工程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对标规范、追赶超越、全面提升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
2.突出重点。各镇(街道)党(工)委在对第一书记、村干部考核时,除考核班子建设、工作实绩外,要突出第一书记驻村、村干部坐班值班和“两力两率”情况。同时,要积极联系中省市县下派第一书记的派出单位领导深入所驻镇村进行调研走访,争取各单位对镇村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从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充分加大对合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
3.强化督查。县委组织部、扶贫办每季度对第一书记、村干部工作和对镇(街)党(工)委与派出单位对接联系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结果。对第一书记、村干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各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 1.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2.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量化考核表
3.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表
4.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考核民意调查表
5.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考核登记表
6.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7.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表
8.村干部年度考核镇(街道)党(工)委测评表
9.村干部年度考核党员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表
(点击下载)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合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