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组通字〔2016〕41号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
为了切实加强对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管理,实现第一书记工作全覆盖,现对镇(街道)机关干部选派到村任第一书记人员进行充实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数量。选派范围是《关于开展“两联两包”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合办字〔2016〕21号)文件确定的贫困村以外的非贫困村。选派人员主要从镇(街道)中选派197名机关党员干部到非贫困村任第一书记。
二、加强日常管理。镇(街道)选派的第一书记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管理,并具体统筹安排到村。第一书记要经常深入所驻村围绕抓班子强队伍、抓发展促增收、抓服务办实事、抓管理促和谐四项职责开展工作,发挥好引导、示范、联络和桥梁作用。第一书记要建台账、厘清单、定方案,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任务,逐年逐项细化分解,做到目标任务、时限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五明确”,并由第一书记与镇(街道)党(工)委共同签订目标任务书。同时,各镇(街道)要在派驻村设立公示牌,将第一书记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以及总体工作计划和承诺事项进行公示,便于群众反映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考核奖惩。镇(街道)选派的第一书记日常管理考核参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合阳县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办字〔2016〕40号)精神进行考核。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情况纳入镇(街道)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并将工作实绩考核情况作为个人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没成效、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失误以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调整处理。
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