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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三突出”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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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浏览量:

    日常管理突出“严”。 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转递、查(借)阅和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细化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五不查”、“四不借”、“三不转”的限制性要求,做到收转有登记、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章法、工作有条理,有效防止和规避了档案查、借、转等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材料收集突出“全”。逐卷登记管理范围内干部档案的缺失材料,及时反馈给干部所在单位,并要求限期补充完善。在档案材料的日常收集上,坚持经常收集和定期收集、重点收集和普遍收集相结合,及时全面收集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入党志愿书、工资变动审批表、学历等反映干部基本情况的材料,完善充实档案内容,并逐项逐条进行甄别鉴定,确保干部档案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审核认定突出“细”。 严格遵循中组部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认定标准及《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补充说明,对管理范围内干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身份等内容进行审核认定。针对干部档案存在涂改、重要问题不明、身份无法确定、个别材料难以界定或没有任何依据等问题,严谨细致地查阅文书档案中的原始记载,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为县委正确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

  

责任编辑:解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