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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三严格”规范干部任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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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0   浏览量:
        严格审核内容。在严格审核干部任免审核表各项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任前公示中的“三龄一历”(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尤其是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齐全,干部信息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干部信息的完整性。
        严格审核程序。拟提干部单位和本人负责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步把关,由两名考察组成员负责查阅审核,考察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后,干部一组与干部花名册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的重新核查。经组织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未按照程序核查信息公示的,不予备案。
        严格审核责任。实行干部人事信息审核责任追究制,对未按程序核查干部个人信息或核查干部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对于年内出现一次类似情况的,相关组室和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史永亮)
责任编辑:王军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