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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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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浏览量:
       合阳县在干部任免中,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纪律不放松,重点把好“四道关”。
       一是严把动议关。建立了“五动议”制度,规定干部调整只能在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变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问题或有失职失误行为、领导职数出现空缺、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有问题的班子和干部需要调整时才能提出。
       二是严把推荐关。推荐工作坚持做到公开民主、放宽视野,每次推荐都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坚持做到“三个不用”(民主推荐得票少的不用,实绩调查情况差的不用,群众举报属实的不用),切实保障干部群众的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严把考察关。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人员组成考察组,提前制定考察方案和预告,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坚持“四看一分析”(看干部的民主测评优秀率、看民主评议同意率、看工作表现、看谈话中的群众满意度、综合分析干部的工作实绩),全面客观评价干部,提高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
       四是严把讨论决定关。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提前征求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有关分管领导意见,进行充分沟通酝酿。决定任用中实行组织部部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票决制。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合阳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修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使整个干部任用过程变得更加规范、直观。(史永亮)
责任编辑:王军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