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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三项措施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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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浏览量:

        一是规范程序,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行。对年度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进行分类量化规定,同时实行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制度,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实行一周公示,公示期限内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向考核委员会反映,考核委员会认真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根据公示结果,严格审核“优秀”等次的人员。
       二是严格考核,确保考核内容科学真实。在年度考核中与深化创先争优相结合,合理分配优秀等次指标,把创先争优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考核内容上紧密结合每月公开承诺、公务员岗位职责的践行情况,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层次分类考核,改变以往个别存在的年终述职走过场、划勾打分凭印象、一次考核算总帐、优秀先进轮流当等不良现象。
       三是完善奖惩,确保考核结果不走过场。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坚持与职务晋升挂钩,与工资晋升挂钩,与奖励表彰挂钩,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由单位当年给予嘉奖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经审批后给予奖励1500元。(冯晓赟)

责任编辑:王军胜